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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情况--关税率、国家名称和规则都可能发生变化。
2025 年 4 月 16 日
在最高法院一项关键裁决宣布《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下的关税无效后,特朗普政府 正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实施一项全新的15%全球性关税。 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此项关税基于不同法律授权,不受最高法院对IEEPA裁决的自动影响。 根据第301条和第232条征收的其他关税维持不变。
目前,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尚未就该裁决的操作影响发布正式实施指南。

尽管退税程序尚未公布,进口商应确保其自动清算所(ACH)退税账户已在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完成正确配置。预先开通ACH退税功能,将有助于在退税获批时避免延误。
由于退款流程仍存在不确定性,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提交申诉是保障您获得退款权利的最佳方式。 若您尚未建立或确认ACH退款设置,我们强烈建议您采取主动措施完成此操作。提交申诉:
未能在清算日期后180天内提出异议,可能危及您追回已缴关税的能力。点击此处了解清关流程详情。
OIA Global 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供帮助:

生效日期摘要
2025年2月24日——美国依据1972年《贸易法》第122条实施新的15%全球关税。该关税措施最长可持续150天,因既有贸易协定,墨西哥/加拿大商品不受此限。
2025年2月24日——自美国东部时间凌晨12点01分起,IEEPA关税将停止征收。
2025 年 11 月 1 日--美国对所有中型和重型卡车征收25% 的进口税,对公共汽车征收 10% 的进口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对进口软木木材和板材征收10% 的关税,并对厨柜、梳妆台和软垫木制品征收 25% 的关税。
2025 年 10 月 1 日--美国对进入美国的品牌和专利药品征收100% 的关税。
2025年9月8日-美国对几乎所有从日本进口的产品征收15%的从价税,追溯适用于美国东部时间2025年8月7日上午12:01或之后进入日本消费或从仓库提取消费的商品。
2025 年 9 月 5 日--美国总统特朗普修改了互惠关税的范围,从附件二清单中增加和删除了一些商品。
2025 年 8 月 27 日-低价值包裹的微量豁免正式失效。 该规定允许价值 800 美元或以下的货物免税进入美国,并只需接受最少的海关监管。点击此处了解更多。
2025 年 8 月 27 日--美国对从印度进口的产品征收25% 的额外关税。
2025 年 8 月 18 日-400 多种新产品现在受到 232 条款钢铝关税的限制,原材料和衍生产品都受到影响。
2025 年 8 月 11 日-美国和中国同意将额外关税推迟90 天,至 11 月 10 日。
2025 年 8 月 7 日--美国对在 8 月 1 日截止日期前未达成新贸易协议的 50 多个国家征收对等关税。
2025 年 8 月 6 日--美国将对大部分巴西商品征收50% 的关税。
2025 年 8 月 6 日,美国对印度产品加征25% 的关税;定于 8 月 27 日生效。
2025 年 7 月 30 日--美国中止对所有国家的免税微量分类。
2025 年 7 月 30 日-自美国东部时间 8 月 1 日上午 12:01 起,所有进口铜半成品和铜衍生密集产品将被征收50%的关税。
2025 年 7 月 27 日-美国和欧盟(EU)达成 新的贸易协议。
2025 年 7 月 22 日,美国与日本、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达成贸易协议。
2025 年 5 月 12 日-中国/美国同意削减关税。
2025 年 5 月 3 日-汽车零部件(根据 232 条款征收 25% 的关税)
2025 年 4 月 3 日-汽车(根据 232 条款征收 25% 的关税)
2025 年 3 月 12 日-SEC232(钢铁/铝)关税扩大
2025 年 3 月 4 日-EEPA提高到 20
2025 年 2 月 4 日-EEPA10%关税

贸易谈判正在快速演变! 供应链行业的所有参与方都应认识到,这些影响深远的法规将定期发生重大变化。OIA Global 发布咨询公告,涵盖最新关税动态更新。建议您收藏部分实用资源以备后续查阅。

低价值包裹的最低限额豁免
行政命令和法规
10月30日,美国同意将对中国加征关税的期限再推迟一年。 作为共识协议的一部分,美国将中国进口商品关税从20%下调至10%。美国贸易代表杰米森·格里尔表示 ,多项301条款和232条款 关税仍将维持,中国商品实际关税负担 约为47%。
截至 2025 年 8 月 7 日,美国已对来自 60 多个国家的进口商品全面征收互惠关税,根据原产地和行业不同,关税从 10%到超过 100%不等。针对特定行业的惩罚和反倾销条款等附加条款使贸易形势更加复杂。这将对落地成本、采购策略和合规协议产生重大影响。
暂停对中国征收从价税 90 天: 该行政令将暂停对中国征收第 14257 号行政令(经第 14259 号行政令和第 14266 号行政令修订,并在 2025 年 4 月 11 日总统备忘录(对 2025 年 4 月 2 日第 14257 号行政令修订后的例外情况的澄清)附件一所列的额外从价税,为期 90 天。
暂停针对特定国家的从价税率: 自美国东部时间5月14日上午12:01起,所有从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进口至美国关境的商品,除第14257号行政命令和2025年4月11日总统备忘录中规定的所有适用例外情况外,将依法被征收10%的额外从价税率。
过境条款: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CBP) 在其 IEEPA 网页上提供了有关过境条款适用性的指导。互惠关税的在途条款仅适用于船舶运输方式,不适用于航空、铁路、卡车等其他运输方式。
在《联邦公报》中,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向进口商、报关行和申报人提供了关于提交对来自所有国家的某些汽车零部件征收 25% 关税的进口条目的说明。

是的。其中许多关税已经生效。如果您向美国进口货物,您的成本和文件要求可能会发生变化。
在许多情况下,是的。OIA 可以帮助您探索低关税国家或地区的采购方案。
可能会有一些缓解策略,但某些关税--尤其是 IEEPA 下的关税--不允许退税。根据您的产品和贸易路线,我们将帮助您确定哪些是可行的。
有可能。虽然运输时间稳定,但由于入境要求和审查更为复杂,通关时间可能更长。
是的,这种情况一直存在。费率和规则可能会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请访问https://www.oiaglobal.com/news/advisories了解最新信息。或者,联系您的OIA Global 代表,共同应对当前形势。